2015年,注册税务师由于没有上位法支撑,在简政放权中被调整成税务师(注意,不是被取消!),其资格考试也由原来的准入类调整为水平类。所谓“准入类”,体现的是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原来的注册税务师是兼有准入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双重性质的,其准入执业资格体现出执业的行政许可,无证就不得从业或签字无法律效力;其中级职称的性质是通过设置考试报名门槛体现的,原注册税务师考试要求有一定的工作年限才能报考,职业年限设定与中级职称的工作年限吻合。
由于改革后降低了税务师的报名门槛,相关专业大本毕业或大专毕业后一年即可报考,不再要求中级职称的职业年限要求,这只能在职称问题上适用“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原取得注册税务师证书的职称性质保持不变,新的税务师证书的职称性质还有待于人社部的认可,但不容置疑的是税务师可以体现涉税服务的水平。
2016年,税务师进入国家职业资格清单。首先,说明税务师这个资格证书是政府认可的合法范围内的证书,在简政放权中没有被淘汰和取消,其考试、认定都具备合法性。其次,说明税务师资格符合市场需求,其水平类考试的要求,体现出政府顺应了市场对具备涉税服务水平的人员的呼唤,认可并支持该职业资格。
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在涉税服务领域各有所长,对于政策性、专业性极强的高端涉税服务业务,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优势。目前,税务机关内部倡导“三师”学习,认同税务师的专业水平,把考取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成为数字人事考评的加分因素,考评认同度超过中级职称。越来越多的律师也在系统学习税务师的课程,使自己成为税务律师。更有很多注册会计师也在参加税务师的考试,以提升自己涉税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