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及其分类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瞻养人、己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二)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带薪缺勤: ①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②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注意其处理 (三)离职后福利
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精算风险(福利少于预期的风险)和投资风险(投资的资产不足以支付预期福利的风险)都由企业承担。
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现值。
借: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四)辞退福利
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一次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
注意: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时,不是记入“预计负债”科目,而是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
(五)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设定提存计划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
2.股份支付的处理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必须以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1)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作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按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3)可行权日之后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可行权日之后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
行权日: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可行权日之后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或相反)
行权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
(4)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行权时的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借方) 3.可行权条件的修改
(1)条款和条件的有利修改
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②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2)条款和条件的不利修改
①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②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 4.取消或结算
如果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5.集团股份支付的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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