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考试目的考核考生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取得、行使、保护、管理等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法律制度解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一)掌握的内容 1.职务发明、合作发明与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 2.专利权的内容、限制与实施许可规定。 3.商标权的内容、期限、转让、许可、无效、撤销规定。 4.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期间的规定。 5.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6.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专利权产生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2.专利权保护的规定。 3.商标使用与注册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4.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规定。 5.《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6.著作权限制的规定。 (三)了解的内容 1.专利申请原则和申请文件。 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规定。 3.商标注册申请和评审的规定。 4.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5.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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