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 1.发票管理 (1)发票的种类 ①普通发票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由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开具的专业性很强的发票。 【发票联次】
(2)发票的使用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③拆本使用发票; ④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⑤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2.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 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4)定期定额征收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 3.税款征收措施 (1)未按期缴纳税款,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责令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财产、冻结账户)。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拍卖、变卖、强制扣款)。 (5)阻止出境。 4.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先议后诉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如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等)”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或议或诉 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5.税收法律责任 (1)偷税、逃税、抗税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博宇教育课程最新同步更新,加QQ:582622214 (2)骗税 ①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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